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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法院道出了实情,却没有提出好的解决方法

2018-02-07 网友投稿 烟语法萌

         昨天,网上流传着1月31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张《倡议书》。(如下图)意思是:该法院2017年案件激增(收案36476件,法官人均607件);尽管加班加点人均结案达396件,但法官及其他人员已不堪重负,出现或辞职,或调离问题,目前案件已经大量积压(人均211件未结),故告知当事人,“尽可能选择调解、仲裁方式解决纠纷”。这份倡议书可以理解为“免战牌”……吗?



  前几日,有公号贴出了2017年各省法院收案状元排行榜,无论从收案总数、人均收案数,青秀区法院虽在广西排第一,但在全国却是排在十名开外。可见,青秀区法院的情况并不是最严重的?别的法院尽管也类似倡议书,但只是强调法官不堪重负,并没有指出不堪重负的现状及原因——法官,乃至辅助人员已经大量流失。



  “法官15%的辞职、调离和提前退休,法官助理辞职、调离”背后的原因那?人员补充那?笔者查了一下,仅去年,青秀区法院就上下半年各发布了一次招聘辅助人员的招聘启事,法官助理条件是法学专科学历就行,书记员条件则是不分专业专科就行。一出一进,说明一个问题,能办案的人员大量流失,代之以大量的非专业人员。这能解决问题?




  法官在流失,那法官内部是不是一律在积极办案?来自青秀法院2017年8月11日公号内容:“自‘百日清案 ’活动以来,截至7月31日,全院各类诉讼案件结案4645件,其中,院、庭长结案581件。”不知道该法院院庭长占入额法官比例多少,难道仅占入额法官人数的10%?试想,如果入额的院庭长再不尽力办案,那么,青秀法院入额的普通法官该是什么压力?不跑路才怪。



  有法院网友针对司法改革后办案情况留言:累,有的法院员额法官很多是因副院长、专委、审管办主任、调研室主任、正职庭长们挑案办,完成任务指标定的低,行政庭法官每人每年仅办几十件,刑庭法官每人每年办一百多件,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办诉前调解、支付令、特别程序案件。他们作为员额法官能有多累?干的是员额法官该干的、该办的案件吗?所以,很多法院仅是压力全落在小部分民庭法官身上了!不去行政化,就会发现很多人入额后拿着员额待遇,过的很轻松,仅是在部分法官很累而已。


  马云说过,职工离职无外两个原因,一是待遇不够;二是受了委屈,笔者再加一个原因,工作压力危及健康。一场司法改革,很多年富力强资历不够、或提前退休可以继续创业的法官被推向了法官助理的地位,又在法官内部设置了办案要求的三六九等,最终,办案压力集中到了少数那几个无官无职的、有幸入额的法官身上。少数法院面临极端案件激增情况下,地位降低、入额增资与身体健康比起来,青秀区法院出现的法官集体跑路现象就实属正常了。


  官方在锣鼓喧天昭告、数据事例实证司法改革已经成功,咱实在不好意思唱其反调。犹如其他问题处理一样,没有恶化到一定程度,不会出台更改措施。各地法院年度公布的结案率都在90%以上,到了二三月份,结案率全不过四十,说明了什么?青秀区法院遇到的法官“集体跑路”与案件“大量积压”貌似是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激增,实则应该从内部找找原因吧? 


  谁也不愿没事上法院打官司,把民众化解不了的纠纷挡在法院之外,除了不符合立案登记制之外,更是造成司法公信力的下降。以苦情牌的“倡导书”方式劝导案件数量下降,效果肯定有限。笔者倒是有两个有效建议:


  一是当官不入额,入额不当官,一律平等办案。取消院庭长办案数量优惠政策,院庭长在入额法官与行政领导之间二选其一。司法改革保留的院庭长身兼法官与行政领导制度,在法官办案负责制、错案追究制下,已经成为领导们逃避办案责任、享受入额待遇的“正当理由”,长此以往,足以吞噬改革所有成果。


  二是所有法官随机分案,不同业务部门法官定期轮岗。取消院庭长分案机制,法官从立案环节就随机分给法官,不能人为干预分案,实现法官分案的公平;既然无法细化不同案件之间的难易比重,不同部门法官应确定三年或两年期限的硬性轮流交流,破除部门法官办案不均。


  改革真正推行才一年,加以时日,如果不改变内部运行不公平之处,青秀区法院的问题也会出现在其他法院,并最终传导到案件审判质量上。


         法官流失、案件挤压及立案难,实则问题就是一个——司法改革造成的利益分配问题。如果采取笔者提出的那两个方法,保证再无立案难问题,也无法院高挂“免战牌”现象。不过,施不施行,就看改革推进者的魄力了。


        往期文章:陈教授: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法院改革情况


        往期文章:不打破论资排辈的利益分配格局,司改难言成功


        往期文章:一个辅助人员眼中的入额法官:离开体制和助理,你什么都不是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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